|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江安县武警小区农贸市场及周边道路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投资[2021]4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投资[2021]4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丞鑫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江安县江安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对约440米规划道路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及路面进行拆除,土石方挖运、路床修整,新建沥青路面、露天停车场、绿化、亮化等工程。2.对建筑面积约1680平方米农贸市场进行装修改造,新建长度约100米通道、给排水、照明、电气等相关设施设备。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8 年 1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的市政工程项目或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证明,包括:项目类别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已录入的“合同登记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 ”2项内容的网页截图,完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为准。查询截图不得为暂无数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注册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名义投标)和各方权利义务;(3)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7-14 00:00 至 2022-07-20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网( />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04 1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8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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