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B-01地块1-2标段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B-01地块1-2标段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局、四川省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民航函[2019]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99.34%和0.66% ,招标人为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中国民用航空局、四川省人民政府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民航函[2019]2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国际空港新城。
2.2 规模:本标段约5.2万平方米;包含3#、4#楼、B-01 地块室外总平景观及附属建筑。3#楼建筑面积15189.23平米,建筑高度23.55米,地下1层,地上3层;最大结构跨度31.8米。4号楼建筑面积36927.05平米,建筑高度31.75米,地上6层。总图总面积约33万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景观总面积约23万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铺装及硬质景观面积约11万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5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标段约5.2万平方米;包含3#、4#楼、B-01 地块室外总平景观及附属建筑。3#楼建筑面15189.23平米,建筑高度23.55米,地下1层,地上3层;最大结构跨度31.8米。4号楼建筑面积36927.05平米,建筑高度31.75米,地上6层。总图总面积约33万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景观总面积约23万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铺装及硬质景观面积约11万平方米。完成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施工图和清单中的所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其中3个类似项目指1个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2个绿化工程施工业绩:①2020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完成1个建筑面积5万平米及以上和单项投资额在3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②2020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完成2个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注:①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②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③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会展、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 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全国注册壹级(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具有1个已完成建筑面积5万平米及以上和单项投资额在3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体现项目经理的合同复印件或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其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3月23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class="cs3B0A1ABE">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4月12日 14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二段1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祝先生
电 话: 028-8290907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 111 号北 6 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王利、刘昊天
电 话: 028-85283753
传 真: 028-85283751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03月2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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