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零星供电及临时电工程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3年零星供电及临时电工程;
2、工程内容及规模:市开发区范围内项目零星供电及临时电工程,预选电力施工单位,至2023年12月31日或完成工程量达到300万元,合同终止;
3、工程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4、最高限价:完成工程量达到300万元,采用投标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下浮率不得低于15%,低于此下浮率按无效标处理;
5、工期:全年随项目需求实施;
6、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资质要求:电力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期内的聘用合同和2022年10月-2023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必须为我区内的施工企业或在我区成立分公司的企业,成立分公司的企业需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以分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若中标需由分公司开具相关发票,方能付款。投标时提供有效证明,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人必须提供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三楼公共服务中心开具的信用查询报告,具体查询方法见(附件1),否则按废标处理,之前已经查过的附查询报告复印件即可。投标时查询报告复印件单独提供不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8.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9.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10.中标单位需协调办理供电公司停送电相关手续,因手续办理不及时,严重影响相关项目用电,招标人将解除合同并将限制其参与市开发区电力相关工程简易招标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需准备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3日至17时00分止到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路86号尚东现代城A座6楼609)报名,招标文件每套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投标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下浮率不得低于15%,低于此下浮率按无效标处理。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10:00,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二室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二室
七、本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0518-85882981
招标代理: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路86号尚东现代城A座6楼609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5961374323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