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第(1)(2)项要求;联合体成员(负责设计的一方)须满足上述第(1)(3)项要求。 |
业绩要求 | (1)施工业绩: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公共建筑装修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1个类似公共建筑智能化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 (2)设计业绩: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公共建筑装修及智能化设计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第(1)项要求;联合体成员(负责设计的一方)须满足上述第(2)项要求。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3年(2019年-2021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且须提供近三年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人、设计负责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完成过1个类似公共建筑装修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或1个类似公共建筑智能化系统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公共建筑装修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或1个类似公共建筑智能化系统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 (3)安全生产责任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证书,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公共建筑装修或智能化设计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第(1)(2)(3)项要求;联合体成员(负责设计的一方)须满足上述第(4)项要求。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如果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