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江西省内水运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根据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需委托工程咨询机构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提供审查服务。本次采购项目为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综合码头、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吉州砂石码头一期工程。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经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以九港办〔2021〕49号文批复;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经南昌市行政审批局以洪行审交通字(2021)12号文批复;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吉州砂石码头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经吉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吉交审[2021]41号文批复。
项目业主为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100%,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口集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综合码头等三个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审查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进行造价委托审查服务采购的为省港口集团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已开工建设的3个水运工程项目。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表1。
2.2服务周期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采购范围内工程造价委托审查服务工作完成止。
2.3质量要求
服务及成果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2.4安全目标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2.5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划分1个标段,即ZJSC3标,采购范围如下: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要求详见附录1至附录7,并具备承担本标段咨询服务的能力。
3.2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已在本次采购范围内的项目中承担施工阶段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3.6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选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自行到《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预备会。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09时30分,请供应商于2023年3月14日09时30分前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南昌市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大楼21楼2107室(采用邮寄方式的,递交文件时间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
逾期送(寄)达的、未送(寄)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大楼
邮 编:330008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791-86690975
邮 箱:188610496@
2023年3月6日
注: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