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机场吉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航空食品车(电动式)采购项目竞争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采购条件:山东机场吉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已批准实施该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诚邀各单位参加本项目竞争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山东机场吉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航空食品车(电动式)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SDDRZB2023-019
2.3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2.4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简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采购控制价(万元) |
1 | 航空食品车(电动式) | 详见技术参数 | 1台 | 200 |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交付。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标的货物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 供应商须出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经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信息;
3.3财务要求:提供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6px">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获取采购文件
4.1.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style="font-family: 宋体;color: rgb(51, 51, 51);font-size: 16px">成交公示的发布,各供应商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代理处的报名,均须在报名时间内,逾期报名者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报价。
4.3可现场报名或将以下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sddrxmglyxgs@)进行报名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单位;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材料后24小时内通知潜在供应商是否符合磋商条件(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磋商条件;为便于联系,请在邮件中注明法人或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
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②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
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经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信息(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
④"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6px">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4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址:详见磋商文件。
六、磋商公告
本项目在山东省{本网站(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机场吉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宋老师
联系方式:0531-8208607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鼎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亓老师、冯老师
联系方式:16653161876/16653161880
电子邮件:sddrxmglyxgs@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24号楼5楼招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