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王城文化广场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绍兴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的越王城文化广场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越王城文化广场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项目地点:绍兴市。
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项目建设管理、监理、招标代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4资金财政100%。
1.5工程类别: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1.6服务时间: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且决算审计结束,并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办结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之日止。
二、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建安费2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项目规模、类型的,则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2.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
②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
③监理负责人(总监)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
拟派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总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说明: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造价咨询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
2.3
①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②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或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备案通过的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监理单位需提供)
2.4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则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
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④资格业绩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均可提供。
2.6招标文件获取: 2023 年4月13日至2023 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时整;下午14:00-16: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316929110@并备注联系方式: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登记信息截图、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或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备案通过的网页截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分项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无犯罪承诺书。未及时提交核验资料的,报名不予通过。
三、其他有关内容
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2、投标保证金:0元
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4、招标联系人:程 工,联系电话:0575-88615757。
招标代理联系人:马哲登,联系电话:17815918197 。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绍兴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