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族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定校区一期)施工
答疑文件02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质疑做以下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收。
提问1:根据四川民族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定校区一期)施工答疑文件01号文件中提问07回复:“招标项目业绩设置主要是考核企业近年来的生产经营状态,选择近四年(2017年以来)有类似项目经验,按时履约的潜在投标人。”以及提问14回复:“选择2017年以来完工业绩,考核的是潜在投标人现阶段的产品质量状况。(仅2018-2019年获奖的项目有241个,获奖单位1000多家企业)”。据此回复,请招标人认定:2020-2021年鲁班奖评选公示期满,2020-2021年获得的鲁班奖凭竣工验收报告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的公示公告为有效加分依据,同时,请招标人认定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2020年中国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获奖企业名单通知为有效加分依据。该异议提出在国家规定的法定时间内,请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回复。
答: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明确需凭竣工验收报告和获奖证书得分,网上只有公示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取得获奖证书,采用公示信息作为评分依据有失公正。因此决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四川民族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定校区一期)施工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4.1条:“2017 年以来新承接并完成 2 个实际面积和实际造价均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规模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承接是指取得中标通知书,完成是指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公共建筑业绩是指公共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类似项目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评审依据。截图 1、工程基本信息:需体现工程用途为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截图 2、招投标信息:需体现中标单位和中标日期,截图 3、竣工验收:需体现实际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实际造价、实际面积。以上截图需完全体现截图 1、2、3 要求的信息,信息不完整的为无效业绩”。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九:资格审查资料(三)近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1)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一致。(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其中,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 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复印件)。以上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投标须知1.4.1截图内容是否需要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九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的要求增加合同登记信息内容;
答:需体现合同登记信息合同签订日期。
提问3:评分办法: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 1 次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获奖证书得 3 分(以颁发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连续 2 次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获奖证书得 5 分。我公司认为连续两次得分不合理,有两次就应该得5分。
答:招标人考核的投标人企业连续的诚信情况,要求连续两次获得加分合理,因此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四川民族学院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