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峨眉山市龙池湖及四溪沟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峨眉山市龙池湖及四溪沟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112-511181-04-01-323938】FGQB-02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12-511181-04-01-323938】FGQB-028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峨眉山市龙池镇、大为镇。
2.2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面积2834亩,新建游客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道路(栈道、步道)、桥梁、景观、灯光、电力、污水管网、生活管理等配套设施,开发度假民宿、餐饮、休闲娱乐等业态外休闲、参观为一体的乡村旅游。规划种植花卉、苗木1100亩。对茅杆河小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2.3 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服务期限:30 日历天(其中:初勘和地形图测绘 及详勘 20 日历天(初设批复后),设计期限 1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勘察(勘察包括本项目的初勘,详勘及后续服务等, 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要求,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勘察成果满足设计和审查要求)和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后续服务工作。不含施工图设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勘察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①在建或新承接项目业绩: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以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已完工项目业绩: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提供业主已完工证明材料,时间以业主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③合同或中标(中选)通知书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建设规模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需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中级及以上职称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授权、承诺、盖章、递交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6月24日 至 2022年06月29日 登录四川建设网( class="csEF2D250D">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7月18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四川建设网( class="csEF2D250D">
招 标 人: 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峨眉山市绥山镇佛光西路888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魏先生
电 话: 0833-555458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三友路217号6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赖女士
电 话: 028-6198600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06月2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1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