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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飞龙实验小学隐形防护网制作基建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2023年飞龙实验小学隐形防护网制作基建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3
详细内容: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公章)

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

项目名称

2023年飞龙实验小学隐形防护网制作基建项目

项目地址

飞龙实验小学内

招标编号

ZJZG2023020

项目预算

人民币9万元

项目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8.5万元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投标保证金

/

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售价

(1)线上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本公司邮箱“changzhouzhongjin@”,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现场报名: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

售价:免费。

资格审查办法、时间

资格后审,2023年5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3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评标办法

详见附二:评标办法

投标、开标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

1、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环龙路7号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0519-86683268

2、代理机构: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

联系人:潘女士、倪女士

联系电话:0519-85958666

备注

1、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新北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3年飞龙实验小学隐形防护网制作基建项目

2)工程地点:飞龙实验小学内

3)建设规模:/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报名条件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线上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本公司邮箱“changzhouzhongjin@”并按要求交纳费用后,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现场报名: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等。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1)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一);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的《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附件三);

4)《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非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特别提醒】

1)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资审材料中所涉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在有效期内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投标人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代理机构: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环龙路7号地址: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

联系人:徐主任联系人:潘女士 、倪女士

联系电话:0519-86683268联系电话:0519-85958666

附件一: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人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标人报名情况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接收招标文件邮箱

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日期:

备 注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表格内除投标报名接受人审查意见一栏其余须且不得修改;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当相符;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进行汇总并报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二:

评标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办法如下:

一、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有效投标文件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并且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 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二、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100分-投标报价扣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通过相关投标数据合成确定评标基准价,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

评标基准价J=(A×50%+B×30%+C×20%)×K;

2)A=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有效投标价;

规定范围为:【本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0.7+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0.3】×0.75的有效投标报价;

A值、B值、C值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最高投标限价和有效投标报价均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计算。(本工程无暂估价、暂列金额)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6%、96.5%、97%、97.5%、98%、98.5%、99%。

3)各有效投标价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与评标基准价比对,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每高或低1%扣(0.6、0.7、0.8)分。具体扣分值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注:①Δ为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的下浮率,本工程为:3%、4%、5%、6%、7%、8%、9%、10%、11%、12%共10个数值。②C值的确定:按公式计算出本工程的规定范围,在此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C值。③(不含C值)B值随机抽取确定。④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评标基准值。

4)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ABC合成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三、信用分得分(信用分得分=企业信用考核得分×K3/100)

K3 值的取值范围为:3分、4分、5分、6分,具体分值抽签确定。

信用分得分的评分依据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标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企业信用考核得分等于该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考核得分乘以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考核得分以投标截止时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得分为准,具体按照关于调整《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常住建[2021] 105号)执行。

信用分引用和评定时需注意:根据常住建[2021]105号文关于调整《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主项资质确定后,本文件规定的企业其他资质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0.85计取。详见常住建[2021]105号文。

四、定标方法

上述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若最高得分相同,则选择企业信用分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信用分也相同,则选择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信用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五、评标细则及注意事项

1、评标程序:1)符合性评审(包含符合性审查、形式审查、资格审查);2)清标;3)经济标评审;4)计算信用分得分;5)计算评标基准价;6)汇总得分;7)定标。

2、前续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3、所有抽签均在唱标后、资格审查完成且清标结束,并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认可确定有效标,由招标人代表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随机抽取

4、各类抽签值在抽取产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计算错误外)。

5、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三: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参与2023年飞龙实验小学隐形防护网制作基建项目的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保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

二、我单位和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 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 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处罚及失信惩戒。

三、我单位如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材料等情形,愿意接受建设行政监督部门 依法查处,行政处罚信息在有关行政监督网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

四、以上是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本承诺书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否决我单位的投标资格或中标结果,并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 行政、刑事处罚及失信惩戒。本承诺书一经签订即作为中标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我单位在与本项目投标有 关的任何行为中具有法律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年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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