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公安局枪弹库室智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style="border: 0px; font-style: inherit; font-variant: inherit; font-weight: inherit; font-stretch: inherit; height: inherit; vertical-align: baseline; margin: 0px; padding: 0px;">2023年05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FCG2023-02
项目名称:陆丰市公安局枪弹库室智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80,352.0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陆丰市公安局枪弹库室智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建筑装饰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3,063,864.0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房屋修缮 | 房屋修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63,864.06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150个日历日,开工日期为自建设单位批准开工报告算起
合同包2(陆丰市公安局枪弹库室智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3,716,487.9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警械设备 | 警械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16,487.96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50日历日(实际按照采购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公安局枪弹库室智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建筑装饰部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合同包2(陆丰市公安局枪弹库室智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部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05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陆丰市邻里中心3楼(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
开标地点:陆丰市邻里中心3楼(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公安局
地址:陆丰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660-8994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
地址:陆丰市邻里中心3楼(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
联系方式:0660-8937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俞
电话:0660-8937292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
2023年04月11日
相关附件:
陆丰市公安局枪弹库室智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招标文件(2023041103).zip
采购包1附件:平面图纸
采购包1附件:平面图纸
采购包1附件:工程量清单(建筑装饰部分).doc
采购包2附件: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doc
委托代理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