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F-28地块项目合院样板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绍兴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越城区F-28地块项目合院样板房装修工程项目,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越城区F-28地块项目合院样板房装修工程,项目地点:越城区F-28地块项目3号楼106室。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45平方米(含地下室),地上三层。
3、招标范围:合院样板房装修及场外景观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标底预算。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不采用书面形式)。
5、招标估算价:约219万元。
6、资金自筹。
7、质量标准:合格。
8、工期:9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2月至2023年0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建造师的,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它要求:
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需要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时间: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00至16:00)(公休日除外)。
2、资料要求: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工作人员提交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④企业资质证书⑤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⑥企业经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网页截图(有效期内)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⑧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⑨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⑩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加盖公章形式发送至邮箱942198829@并在邮件内容中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递交资料的,以提交资料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0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0 元,图纸押金:0 元。
五、其他有关内容
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2、投标保证金:3万元。在2023年04月07日16:00时之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交至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8965834083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柯桥支行)。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形式交纳。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账户出具的或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4、付款方式:开工45天后支付合同价的30%,装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 30天内返还,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应由中标人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在任一项付款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相应的证明材料及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相应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本工程采用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六、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姚烨,联系电话:0575-85201999;
招标代理联系人:张臻,联系电话:0575-85209901、13205751126;
投诉质疑受理:城投集团纪检监察部 陈丽英, 联系电话:0575-88227251。
招标人名称:绍兴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