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七条河水环境提升工程施工监理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各投标单位:
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你们提出了一些疑问,现澄清纪要如下:
问: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第3条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要求:具备注册专业为住建部水利水电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水利部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
2、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项目部人员配备中第2条配备专业要求:水工、测量、造价专业各1人,所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均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每配备一项得1分,配备齐全的得3分。既然招标文件认可住建部颁发的相关企业及人员资质,但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没有任何专业,注册证书的专业共14项,且不包括水工、测量、造价。故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项目部人员配备中第2条“配备专业要求:水工、测量、造价专业各1人,所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均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每配备一项得1分,配备齐全的得3分。”,该条款不妥。
答:评标办法中设置的水工、测量、造价专业为加分项。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颁发部门须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认可的各级协会;各级水利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认可的各级协会;所学专业为水工、测量、造价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
本纪要列为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
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