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分加分。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价格分加分。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价格分加分。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为本项目拟任职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企业财务报表(2022年)或提供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2022下半年-至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
(4)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竣工时间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从事过同类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少于一项);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被授权人,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方式: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并购买
售价:500元/套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幢2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幢2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
九、其他补充事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联 系 人:娄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幢
联 系 人:崔赢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