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口区渔洲二号路工程已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港区发改[2022]162号、港区发改[2022]164号、港区发改[2022]1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国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私有资金 | 0.0 万元 | 0.0% |
|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 0.0 万元 | 0.0% | 境外私人投资 | 0.0 万元 | 0.0% |
| 财政资金 | 1121.83万元 | 100% | 其他 | 0.0 万元 | 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06002841001087001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港口区渔洲坪,龙凤路和东湾大道连接处。
建设规模:港口区渔洲二号路工程,新建道路长度308.388米,宽24米,双向4车道,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等附属设施。
合同估算价:1121.83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定额工期18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港口区渔洲二号路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6002841001087001001,标段(包)名 称:港口区渔洲二号路工程
设计单位:恒企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广西港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本级)以上 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style="mso-bidi-font-size:
10.5pt;height:150%;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bidi-font-family:宋体">)查询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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