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对港馨花园二期B区幼儿园装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先锋路南、跃湖路西侧;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4162.99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552.17平方米;
2.3设计服务期限: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港馨花园二期B区幼儿园装修工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防寒门斗、大厅、厨房、教室、卫生间、楼梯间、栏杆扶手、水电、弱电、消防等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5质量要求:合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6最高限价:8.4万元,报价超过此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注册有效期内);
3.6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10月-2023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 4 月 20 日至 4 月 26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至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3请经办人携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发送至6199740@邮箱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4.4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 27 日10时30分前,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2开标时间:2023年 4 月 27 日10时30分
5.3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六.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准,投标文件内容中应具有有效的:
6.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6.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6.3有效的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4投标人承诺书(原件);
6.5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至投标文件中,如果因提供的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85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