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桃李院”商住楼房产销售代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桃李院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50000㎡,地上约36000㎡,地下约14000㎡,总投资约为30000万元。
2.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桃李院”商住楼项目的市场调研分析、项目营销总体策略、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销售分期控制、价格定位及策略;整体广告策划、项目形象策划、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对桃李院住宅34003.44㎡,商业1169.09㎡,车位376个进行销售代理等。
3.委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桃李院项目销售达到100%之日止。
4.最高限价:本项目的销售代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采用固定百分比的费率报价。设定佣金最高控制费率为1.05%;月基本服务费总金额最高控制价为3万元,超出佣金最高控制费率和月基本服务费总金额最高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注:本项目佣金费总价最终结算不超过400万元【含人员薪酬、福利(五险一金)、策划渠道、交通餐饮、人员住宿等费用】。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无特殊情况下,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在网上进行退款(无须投标人到现场办理)。
已交投标保证金但最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在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当事人凭[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当事人办理退保证金事宜)、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当事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财务科地点: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电话:0515-84198010)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办理。
有质疑(投诉)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质疑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质疑(投诉)的、利用保密信息质疑(投诉)的及质疑(投诉)不实的质疑(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质疑(投诉)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质疑(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质疑(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乙方履约保证金为肆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的缴款形式:现金或电子保函(保单)。在签定合同前,乙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甲方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可以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乙方基本帐户以转帐进帐单、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乙方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办理中标手续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推迟签订合同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开盘后2个月内按照销售比例退还部分履约保证金,项目销售到90%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5.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5)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时间:2021年10月29日15时30分--2021年11月5日18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凭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将电子扫描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在上述时间内发送至邮箱958540364@qq.com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3、联系人:李萌萌(18921813656)
招标人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滨海农商银行,账号:3209222601201000321810,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用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
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公司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9日15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6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14分 | 月基本服务费 7分 | 所有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月基本服务费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月基本服务费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月基本服务费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销售代理服务佣金费率 7分 | 所有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销售代理服务佣金费率中,以最低销售代理服务佣金费率为基准费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销售代理服务佣金费率得分=(评标基准费率/投标费率)×7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 | 服务方案 48分 | 市场竞争环境分析 8分 | 投标人对市场环境、市场板块划分、竞品研究分析的等进行评价,在5-8分间打分,未提供或内容极差的不得分。 |
营销策划方案 8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营销策划方案,营销策划方法和深度,进度安排等进行评价,在5-8分间打分,未提供或内容极差的不得分。 |
广告策划方案 8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广告策划方案,广告策划方法和深度,进度安排等进行评价,在5-8分间打分,未提供或内容极差的不得分。 |
定价策略及依据说明 8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本项目组织定价策略及依据说明,酌情打分,在5-8分间打分,未提供或内容极差的不得分。 |
销售代理方案 8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销售代理方案进行评价,在5-8分间打分,未提供或内容极差的不得分。 |
渠道推广方案 8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渠道思路、打法,创新渠道方式、渠道工作铺排方案进行评价,在5-8分间打分,未提供或内容极差的不得分。 |
3 | 销售进度目标6分 | 销售进度目标 6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本项目销售进度目标,酌情打分,在4-6分间打分。 注:销售目标分阶段性目标和全盘目标,以提供的附件4:“销售进度目标表”为准,未提供或内容不全的不得分。 |
4 | 销售团队 6分 | 销售团队 6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销售团队成员人数、资质证书、学历、工作经验等方面综合评分,在4-6分间打分。 配备团队成员以提供的附件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为准,须提供团队成员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提供极差的的不得分。 |
5 | 业绩 6分 | 业绩 6分 |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代理过单个销售代理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提供相关合同原件,未提供或相关指标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
6 | 企业实力 5分 | 企业实力 5分 | 投标人和国有企业有过合作经验的,有一次合作经验得2.5分,最高得5分。投标人须提供合作的国有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的有企业类型的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原件(或合作协议书原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7 | 现场汇报及答辩 15分 | 现场汇报及答辩 15分 | 采用PPT现场汇报方案,由项目负责人介绍企业优势与过往业绩,并阐述项目方案中的专业关键点和难点,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专业问题。现场汇报不得超过20分钟,PPT演示内容和需要的笔记本电脑和HDMI转换头等自行准备。 注:1.本项在10-15分间打分,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阐述方案酌情打分,未演示不得分。PPT表现形式创意新颖,现场演示思路清晰、准确全面、内容详细、方案易懂。 2.工作人员通知项目负责人后进行现场汇报及答辩,项目负责人未出席或迟到的,该项不得分。 |
八、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所涉项目的佣金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具体结算方式为:
1、月基本服务费(合同签定后6个月)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月基本服务费。支付方式:乙方于每月30日前提供次月基本服务费正规发票,甲方确认无误后在次月5日前支付乙方当月基本服务费。
2、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以套为基数)(不低于销售合同总额的20%)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按实际到款金额予以支付佣金。
3、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后,支付剩余部分的佣金,直至佣金全部结清。
4、合同签定后6个月后,在乙方佣金里一次性扣除甲方前期支付的六个月的月基本服务费。
佣金付款时间:佣金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5日前甲乙双方确认结算单且乙方提供正规发票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佣金。
佣金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逾期未能支付,则按逾期时限和欠付金额向乙方按日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或者拒绝结算签字,则视为甲方违约,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且乙方有权停止销售解除合同。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峰 联系电话:1385111003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萌萌 夏琪
联系电话:18921813656 13901952525
电子邮件:958540364@qq.com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