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font-size: 16px; 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我公司合格供方再评定中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3)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完成过1个土建施工或管件安装及调试的相关业绩,且无不良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要求报名投标:
①已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范围之内,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如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可直接在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综合管理平台 style="font-size: 16px; 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查看招标公告,登录供应商账号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营业执照及业绩证明等附件,上传待报名审核通过后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②未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范围之内的供应商,经备案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审查需提供的资料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相关业绩证明等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完成线下备案;线下备案通过后,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4.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7:30。逾期报名,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报价说明
5.1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再就价格问题另行协商。报价人应根据附件二格式对工程量清单子目进行报价,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合价应与报价函中的总价相对应。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5.2工程项目实际结算总金额不超过报价总金额。
5.3工程量清单中报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或者图纸中有但清单中没有列入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5.4报价人用于本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及交通管理费等费用,已包括在报价总金额之中。安全帽、反光服由询价人提供,按照合同约定,相应费用在结算时从合同额中扣除。
5.5报价包括完成土建施工及配套阀门管件安装调试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运输、管理、保险及质保售后服务2年等一切费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场内外人员安全、运输费用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全部由报价人负责。报价应含3%税率。
5.6 本工程所采购的配套阀门管件及仪器仪表必须为合格产品。管件为联塑或同等及以上品牌,钢管或钢材等安装材料厚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所选型号、材质及安装方式需满足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的需求,按图施工。
5.7 箱询价文件中没有明确表示的,但对完成本工程是必须包含的配件及材料,报价人应一并考虑。
5.8 设备到场后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售后质保服务贰年(乙方所供仪器仪表、管件阀门等出现故障时,技术人员8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乙方需安排安全员开展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4日12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综合管理平台 style="font-size: 16px; 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上传已盖章扫描的电子报价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纸质投标文件: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南宁市新康西路158号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南门)余工签收,联系电话:0771-2311102。邮寄的投标文件以快递送达且余工签收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与收件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文件,不接受超时送达的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771-2311102
2023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