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蔚县新建口袋公园工程项目
2.1.2项目编号:HBSY23-04-04
2.1.3建设规模:蔚县新建口袋公园工程项目包括三个口袋公园,分别是前进路公园640平方米,壶流河桥头西侧公园1905平方米,壶流河桥头东侧公园17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种植乔木202株,灌木及地被824.9平方米;铺设水泥砖及花岗岩2022.1平方米,道牙885米;配套安装路灯、座椅、雕塑等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建设地点:张家口市蔚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计划工期:2023年06月20日前完工。
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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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企业提供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04月01日后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注:投诉和举报的方式:联系人:李飞,联系方式:0313-7212390 ,邮箱:1252176007@,地址:蔚县蔚州镇人民路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