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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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房建或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或全过程咨询(含造价咨询)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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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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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
(5)在“信用中国”(
(6)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和投标文件中拟委派的主要管理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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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认定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造价(成本)负责人的任职经历。
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少于3人),含驻场跟踪审计与结算审计人员,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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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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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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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1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1__个标 |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