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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网络信息安全整改暨三级等保测评和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暨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网络信息安全整改暨三级等保测评和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暨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3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新郑市人民法院网络信息安全整改暨三级等保测评和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暨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 月26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临采购-2023-001

2、项目名称:新郑市人民法院网络信息安全整改暨三级等保测评和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暨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50000.00元;

最高限价:115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临采购-2023-001-01

新郑市人民法院网络信息安全整改暨三级等保测评和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暨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一标段

650000.00

650000.00

2

新临采购-2023-001-02

新郑市人民法院网络信息安全整改暨三级等保测评和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暨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二标段

500000.00

5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2资金省财政资金;

5.3采购内容:一标段:网络信息安全整改暨三级等保测评项目

二标段: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暨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

5.4采购范围:一、二标段: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5.5供货期:一标段:1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标段:1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6质保期:一标段:三年;二标段:三 年

5.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8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9项目属性:货物

5.10评标方式 :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6、合同履行期限:符合“5.5、5.6”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一、二标段: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标段)采购相关业务;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证明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项目规定时间段内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查询的截止时点: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 月12 日至2023年04 月19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4 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04月26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 PC 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市场库的相关信息(如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人民法院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金城路25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56182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望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129号院亚星城市山水8号楼2单元220号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15039057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15039057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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