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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2023年-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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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2023年-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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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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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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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锦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已获批准的“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2023年-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你单位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2023年-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2.招标编号:YNJH-BS2022-16。
3.最高控制价:在岗、内退职工:1800元/人/年;退休职工:2900元/人/年。
4.服务范围:完成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2023年-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委托管理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5.服务时间:三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签三年,统招统签。实行服务商一年一评价,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终止合作;招标人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统一执行的,招标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合作。
注:本项目成交单位应与上年度保险公司做好保险交接工作,确保不重不漏;在下一年度新合同未签定前,成交单位仍需按原合同延续服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须是中国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人身险公司;
2. 供应商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有效的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开展保险业务,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许可证》。并且业务范围需包含从事长期健康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业务。如业务范围中只写明健康保险,需提供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经营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必须经过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3.本项目供应商为商业保险集团(总公司)(须符合本条款第一项的要求)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如果是分公司投标,只接受商业保险集团(总公司)授权的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两者均为废标。(分公司投标时需提供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单位2022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提供相应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提供2019-2021年度含总公司证明其核心偿付能力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次年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供应商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2020年01月01日以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行为记录。供应商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进行现场查询,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委员会;
8. 供应商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烟草公司采取禁入措施或列入不良供应商的;
9.承诺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12.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资格审查方法:采取资格后审。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请供应商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到云南锦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领取地点:保山市兰鑫酒店五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48号-正阳北路与象山路交叉口)或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90号金尚俊园B座8层802号。
五、招标代理费及公证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由成交人支付。公证费:由成交人支付(若有)。
六、磋商保证金:
6.1磋商保证金为50000.00元【伍万元整】
6.2缴纳方式:网银、电汇等方式至项目专项账户;
6.3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云南锦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昆明市汇元支行
账号:921011010000963430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
联系人:卢老师
备注: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YNJH-BS2022-16磋商保证金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 :00时,地点为:兰都饭店附六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保岫西路4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其它详细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上发布。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3月24日9 :00。
2.磋商地点:兰都饭店附六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保岫西路46号)。
十、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锦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90号金尚俊园B座8层802号
地 址:保山市兰鑫酒店(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48号-正阳北路与象山路交叉口)
联系人: 卢锋
十一、监督电话:
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法规科(规范办)
十二、质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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