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卷宗制作及律师阅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卷宗制作及律师阅卷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西采[2016]24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财政资金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阅卷终端及非接触式档案扫描系统等设备一批,供货及安装调试,预算金额约64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范围:
招标采购清单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及安装调试周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7、供货及安装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4、投标人需提供主要设备(非接触式档案扫描系统)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文件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洛阳建业美茵湖左岸国际50号楼A座190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600元人民币。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开标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30整。
2、开标地点:洛阳建业美茵湖左岸国际50号楼A座1909室
六、其他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主要设备(非接触式档案扫描系统)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文件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发布公告的招标人: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女士
代理机构: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T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82732
地 址:洛阳建业美茵湖左岸国际50号楼A座1909室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3日
添加:2016-5-23录入:002人气: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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