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务接待服务中心关于开封宾馆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二审)法律服务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关于开封宾馆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二审)提供法律服务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00000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因项目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为了节省招标时间和费用,保障案件(二审)成功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河南源翔律师事务所 |
| 2.地址:开封市金明区金明大道132号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文惠远 | 河南迪之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李智博 | 河南三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杨勇 | 开封市公务接待服务中心 | /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 四、公示期限 |
| 2023年03月02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0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3年03月02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08日17时30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公示期内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开封市公务接待服务中心和河南正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同时抄送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异议须阐明不合理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开封市公务接待服务中心 |
|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158号市政府综合办公区 |
| 联系人:夏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25955605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开封市财政局 |
| 地址:开封市大梁路242号开封市财政局1007室 |
|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联系方式:0371-23876034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河南正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开封市第四大街郑开印象城 |
| 联系人:李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22671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