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E520502202300002G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毕节市倒天河三期水利综合治理迁改项目10KV流德I回、10KV流环I回、10KV城德I回线路迁改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其他
更正日期:2023年4月24日
更正内容:毕节市交易中心智慧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现进行更正,使其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
更正前内容
四、投标承诺函
我公司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
一、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第1.4.4项规定情形的承诺
第1.4.2项情形
(1)(为或不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或不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或不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或不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或不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或不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或不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或不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或未被)责令停业;
(10)(被或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财产(被或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12)最近三年内(有或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第1.4.3项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的负责人(为或不为)同一人;
(2)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或不存在)控股关系;
(3)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或不存在)管理关系。
二、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2)目规定情形的承诺
在评标过程中(有或没有)弄虚作假、行贿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针对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的承诺
项目实施时,严格执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国家施工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等。
四、针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承诺
(1)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不会更换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如上述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
(一)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身份证号 | 安全生产 考核证号 | 缴纳养老 保险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 | | | | |
| 2. | 技术负责人 | | | | | | |
| 3. | 施工员 | | | | | | |
| 4. | 质量员 | | | | | | |
| 5. | 安全员 | | | | | | |
| 6. | 安全员 | | | | | |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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