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中学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中学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长安中学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惠开行审投[20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长安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长安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长八路北侧,无锡市长安中学内
工程规模:该项目新建综合楼(图书馆、实验楼)和相关配套设施,新建总建筑面积约89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00㎡,地下建筑面积3300㎡,容积率不大于1.2。建安费约5069万元。
工期:5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05.0万元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勘察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和②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规定,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按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我单位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的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我单位投标;我单位所有企业信息(包括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并及时维护和更新;我单位投标所使用的诚信库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诚信承诺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②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③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④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⑤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0日17:00时至2023年04月25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无锡市长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长安长八路25号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
邮编: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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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琰卓、钱足平、许梦薇、耿有基
电话:
0510-8359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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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35922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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