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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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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修工程,已列入2023年度日常养护计划,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解决,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强制性条件详见附录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对全市境内县道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及应急抢修。新增及维修钢质护栏约1500米;标线修复约800平方米;更换或新增道口标注约200根等零星交安设施工程。项目计划投资约:210万元。
2.2招标范围:2023年度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修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3标段划分:共设二个标段,即JA01标段和JA02标段。
2.4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他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请先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电子投标系统(招标公告——)中填写、完善投标信息。潜在投标人可使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桐乡)”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30时,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送至浙江省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6楼西厅(桐乡市公证处)。
5.3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请选择工作时间内送达,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并在快递单上注明项目名称。送达前请联系收件人当面接收)。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收件人:朱强飞,联系电话:15157369193,由公证人员做好投标文件签收记录)。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沟通好接收投标文件事宜,并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递交所用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6、发布公告的媒介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桐乡)(网址:
7、投标保证金7.1金额:10000元/标段;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网银或电汇)、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银行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融资担保公司(经金融办、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科技支行(行号:105335400495);银行账号(JA01标段):6232811430000116955;银行账号(JA02标段):6232811430000113937。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9时30分(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日有效的信用等级为准),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7.2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73-8811270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浙江衡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1369号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吉云路102号
邮编:314500邮编:314500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73-89380367电话:0573-81888660
传真:/传真:0573-81888660
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浙江衡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4日
附录1资格审查文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JA01
JA0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JA01
JA02
无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JA01
JA02
无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JA01
JA02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JA01
JA02
项目经理
1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且身体健康。
2、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附件: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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