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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洛阳市中州时代配套产业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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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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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州时代配套产业园项目
2、招标编号:伊滨建招2023-020
项目编号:伊滨工施招标(2023)0063号
3、项目概况:洛阳市中州时代配套产业园项目,规划用地18170亩,建筑面积10000万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1.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
2.配套安置房建设;
3.商品住宅建设;
4.配套商业建设;
5.配套学校建设;
6.园区内道路及景观绿化建设;
7.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8.物流园区建设;
9.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总投资约188亿元。
4、合作模式:
(1)本项目采用“政府授权+投资合作+开发建设”模式实施,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由中标的投资人与招标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策划、投融资、开发建设等工作。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以及建设工程全过程施工等管理。
建设期完成后,招标人按原值加约定的回报承债式回购投资人在项目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项目公司资产并入招标人。
招标人与投资人签署股权回购协议,在合作期结束后投资人退出项目公司(招标人有权提前购回所有股权)
(2)项目公司注册在伊滨区,注册资本金为壹亿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采购、备案等全部内容,完成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并负责该项目勘察、设计以及建设工程全过程施工等管理(部分管理项如须采取招投标方式参与的,由项目公司进行招标);
6、投标限价:
建安工程费用下浮率:≥2%
勘察设计费按据国家建设部【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的计费标准下浮率:≥30%
投资回报率:≤7%/年
7、项目合作期要求:合作期8年,其中建设期5年,滚动开发。
8、资金自筹资金;
9、建设地点:北至高铁大道,南至用地边界,西至汉魏大道,东至沙河路;
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11、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勘察、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
④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2)勘察负责人要求: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②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3)设计负责人要求: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4)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资金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负责投融资的联合体成员)2021或2022年末总资产不小于20亿元,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负责投融资的联合体成员)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基金资产管理认缴规模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实缴规模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负责投融资的联合体成员)须承诺具备相应的投融资能力,确保本项目资金到位实施。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出具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5、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2)施工业绩: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以下业绩: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未处于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限制;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须提交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子公司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6)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
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8.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8.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3335128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7楼715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79-63339569
邮箱:dongfanganlan@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1277833
2023年04月2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33351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7楼715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79-63339569
电子邮件:dongfangan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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