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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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旨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职工食堂原材料机构,选择最符合本公司需求和利益的服务。本次招标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程序的设定、招标评标人员的选定、招标需求和评标标准的确定等,均由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县公司”)根据本公司及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确定并负责解释。唐县公司对投标方提供之方案和价格有权全部、部分或放弃采纳;投标方提供之标书必须符合招标要求。
一、项目内容:唐县公司职工食堂原材料项目招标
二、合同期限:1年。
三、经营范围:食堂所需原材料。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
4.信誉要求:未列入我公司黑名单的单位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
本次招标方式采用线上(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
六、开标
依据阳光采购平台中规定开标时间,通过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线上开标,开标前,各投标方需将开标密码提供给开标方进行开标。
中选单位:两家,(不超投标单位数量50%)
七、联系方式
技术部分联系人:董敬盼,联系电话:13731698989。
阳光采购平台投标及问题咨询联系人:王均宝,联系电话:18931281779。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一、报价须知
(一)投标人根据报价内容如实填写相关报价,报价时,阳光采购平台中填报总金额,具体明细价格按招标文件中《唐县公司职工食堂原材料项目招标投标报价单》填写,加盖公章后上传至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
(二)开标前,投标人将投标报价后生成的开标密码提供至投标单位,联系人:王均宝,联系电话:18931281779。
二、商务要求
(一)保密要求
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二)投标保证金
1.参加此次招标投标人需交纳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账户交纳,交纳时间为开标前,开标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唐县支行;账号:50515101040015582),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开标前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或照片)提交至阳光采购平台。投标保证金退款联系人:王均宝,联系电话:1893128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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