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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乡市凤鸣街道福地家园小区(暂名)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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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桐乡市凤鸣街道福地家园小区(暂名)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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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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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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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凤鸣街道福地家园小区(暂名)项目
全过程代建开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桐乡市凤鸣街道福地家园小区(暂名)项目,已由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303-330483-04-01-895949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桐乡市凤鸣福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开发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桐乡市凤鸣街道灵安集镇,320国道东侧,新兴路南侧,面丈港西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9022.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4296.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2719.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576.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办公楼等,并同步建设地下车库、道路、绿化、电气、给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52247万元,其中工程费约31966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主要包括代建开发单位产生后开始的手续办理,设计发包及其实施与管理,工程实施与管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与管理,大市政配套工程发包及管理,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与管理。(征地拆迁、前期政府配套、监理、跟踪审计、结算审核、场内综合管线迁改、人防易地建设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前期物业、物业维修基金、物业保修金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竣工备案并交付使用(其中:施工许可证须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取得)。
2.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目标:合格。施工质量目标:合格。安全目标:创“嘉兴市级”标化工程。
2.5项目代建开发目标:前期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办理;项目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同时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单位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政府投资(或100%国企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代建开发业绩(业绩中的施工部分由投标人分包完成或由该业绩联合体其他成员完成的同样予以认可)。投标人自行投资开发的项目不予认可。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时间以施工许可证发证时间为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业绩时间、建筑面积、承包内容等信息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业绩不予认可。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为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在投标人单位的,也视为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3.4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分工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无在建项目。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至少具备上述3.1中的任何一项资质,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必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本招标公告3.2款中业绩条件的企业,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6投标人及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均未在桐乡市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中。
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3.8浙江省省外施工企业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5月4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吕工1508839550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本工程投标文件以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投标人如果选择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工作时间送达投标文件,并在送达前联系收件人当面签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浙江省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6楼西厅0626室,收件人:钟勤,联系电话:15726817010(市府网:527010),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桐乡市公证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寄(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直接送达方式递交的以递交时间为准,邮寄方式递交的以订单签收时间为准),招标人不予受理。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寄(送)投标文件所需时间,并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自行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保证金7.1金额:5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网银或电汇)、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银行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融资担保公司(经金融办、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科技支行(行号:105335400495);银行账号:6232811430000118225;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12时00分(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7.2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73-88112706。
8.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沈女士0573-88112160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蒋女士0573-88112053
招标人:桐乡市凤鸣福地实业有限公司钟先生13758387888
代理单位: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钟女士0573-88029967
招标代理地址:桐乡市振兴东路金东大厦一幢五楼
桐乡市凤鸣福地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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