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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医学院2023-2025年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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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新乡医学院2023-2025年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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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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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新乡医学院2023-2025年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YCG2023-074
2.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2023-2025年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8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80000元人民币
序号
包段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一
新乡医学院2023-2025年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党团工作用车)
250000
250000
2
二
新乡医学院2023-2025年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公共事务用车)
250000
250000
3
三
新乡医学院2023-2025年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教科学部用车)
240000
240000
4
四
新乡医学院2023-2025年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院系业务用车)
240000
240000
说明:两年共计约980000元(预算价格均包括租赁服务中的车辆、司机、油料、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此预算金额为根据往年车辆运行情况估算,最终产生金额据实结算)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包段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管理,推动节能减排,降低用车成本, 保障公务出行,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2019年12月18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河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对新乡医学院2023-2025年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本次采购活动。
5.2社会化车辆租赁车型
包段一(党团工作用车):
内容
车型
七座以下
小型轿车(B级及以上车型)
7座商务车
包段二(公共事务用车):
内容
车型
七座以下
小型轿车(B级及以上车型)
7座商务车
包段三(教科学部用车):
内容
车型
七座以下
小型轿车(B级及以上车型)
7座商务车
包段四(院系业务用车)
内容
车型
七座以下
小型轿车(B级及以上车型)
7座商务车
5.3社会化车辆租赁价格上限明细表(采购控制价)
车型
基本价(元/小时)
每等待1小时(元/小时)
全天基础价(元)
3小时内(50公里以内)
超过50公里外(元/公里)
轿车(5座)
200
2.80
27
230
商务车(7座)
270
3.20
36
270
5.3.1以上租赁车辆价格为各类车型租赁服务价格上限。价格计算方法:一天内车辆租赁费用=基本价+超出50公里以外的里程数×公里单价+超出3小时外等待时间价,不足小时数按照小时数计算。超过一天的租赁费用按全天包车基础价格,加上行驶公里数的价格计算。各供应商应在以上价格基础上报出各自的实际车辆租赁服务价格。
5.3.2租赁期间,供应商必须保障高速行驶,确保行程安全快速。里程计算起始点为用车人上车地和上车时间;里程计算结束点为用车人结束用车地和结束用车时间。
5.3.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租赁服务期限内相关报价风险,租赁服务期限内单价不变。租赁服务期限内,遇到一切不可预见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全权负责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5.4 资金财政资金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生效后二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9.每个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四个标段磋商,但只能中其成交其中一个包段。如果两个及以上包段均排名第一,则选择预算金额高的包段成交,其余包段段自动顺延。
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磋商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6.须严格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执行“四个严禁四个一律”的通知》要求,注册住所须为新乡市区或在新乡市区设立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且经营范围涵盖汽车租赁等与本项目相关服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报名登记表(盖章)+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支付费用截图(切勿个人支付)。材料发送:147192191@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缴纳账号:371903102310201
缴纳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4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中大道与金穗大道交叉口(新乡商会大厦)A座18楼1808室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中大道与金穗大道交叉口(新乡商会大厦)A座18楼1808室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医学院采招网》《河南省教育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实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磋商小组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新乡医学院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3-3029880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翟向阳 姚刚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向阳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磋商文件购记表
采购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名称(盖章)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投包意向(一旦填写不准更改)
包段 一□ 二□ 三□ 四□ 五 □
投标方式
□独立磋商
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已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此表,无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在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相关采购需求、评审细则等内容,如有疑问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3天以书面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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