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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阳区天沐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阳天沐大道(一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建阳区天沐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阳天沐大道(一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4-24
详细内容:
【2023/04/24】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建阳区天沐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阳天沐大道(一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阳区天沐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阳天沐大道(一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23〕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横詹村,位于南平市建阳区考亭水美城组团内,北至人民西路,南接规划城墩路。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18479.08万元。本项目为一期建设项目,该项目道路左线长为1174.565米,右线长为1434.544米,ZK0000~2K0269,2K0545ZK1174.565,YK0000~YK0271,YK0540~YK1177.954分离式路线采用9.2X2米道路红线宽度,ZK0269-2K0545,YK0271~YK0540隧道段分离式路线采用10.25X2米道路红线宽度,YK1177.954~YK1434.544采用16米道路红线宽度。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城市道路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阳区天沐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阳天沐大道(一期)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监理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14892.3663万元(含暂列金6815279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暂定工程费用14892.3663万元为取费基数,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的6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暂按1824710元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60%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福建省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2、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3、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规定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5、根据《关于加强工程监理招投标中有关资质注册人员核查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2〕3号)规定;6、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4日08:30:00至2023年5月4日17:30:00

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满分74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5月24日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6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分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2)按闽建筑[2015]29号文和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b.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上述所称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重要: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若为分理处或储蓄所的,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附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该储蓄所、分理处总行出具的证明该分理处、储蓄所具有开保函资格的证明文件,否则该银行保函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备注:①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交易中心现场开标会。③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发改电【2020】170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要求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的规定,不要求投标人到公共资源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原件,采用扫描纸质保函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且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随机抽查、核验,对保函弄虚做假的,依法做出限制投标等处罚。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④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若有时)须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在岗证明材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498号城投大厦5楼,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5822276,传真:/

联系人: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凤屿花苑9号楼二层201-205,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17720995650,传真:/

联系人:小朱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平市建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招标人集团监督)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498号城投大厦7楼(招标人集团监督地址)

联系电话:0599-5810909(0599-5812908)、0599-5838635(招标人集团监督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附件:

招标正文.doc

预审终稿2023.3.30修改暂估价.zip

第一册道路交通涵洞绿化工程.rar

第二册隧道工程.rar

第三册管线工程.rar

业主授权委托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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