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鹏瑞远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铜梁区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铜梁区消防救援支队森林灭火器材装备项目(第三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铜梁区消防救援支队森林灭火器材装备项目(第三次)
| 87.18
| 1.7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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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87.1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4日北京时间17:00。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内将《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619555654@(邮箱)并缴纳询价通知书购买费。
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及签到;
3.按询价通知书要求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七)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4月25日北京时间9:00时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北京时间09:30时
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7万元整(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铜梁区消防救援支队森林灭火器材装备项目(第三次)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铜梁区消防森林灭火器材。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2 7052。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铜梁区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彭助理
电话:023-45689119
传真:023-45689119
地址:铜梁区白龙大道31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鹏瑞远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黄老师
邮编:400000
电话:15008295331、13111850845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数码大厦A座10-4号
| 铜梁区消防救援支队森林灭火器材装备项目(第三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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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0304010120010028835010129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13760000609197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00326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5818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2601010400083780000014291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902001764096192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15010202900420146615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