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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汀溪水厂扩建加氯加药系统
招标阶段
采购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附:招标项目一览表—6. 设备供应商因设备安装、调试、质检对接、联合验收、资料合并归档等相关工作,需委托或借助土建施工单位的资源、人力等,从而产生的包括且不限于配合工作、资源借用费用等,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本项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报价内,中标后费用不再调整。”
2.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报价要求—3、本项目报价除“安装费”税率为9%外,其它细项增值税税率均为13%,如遇国家税率进行调整,本项目价格按不含税价为基础做相应调整。”修改为:“3、本项目报价增值税税率为13%,如遇国家税率进行调整,本项目价格按不含税价为基础做相应调整。”
3.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分项报价表—注:本项目报价除“安装费”税率为9%外,其它细项增值税税率均为13%,如遇国家税率进行调整,本项目价格按不含税价为基础做相应调整。”
4.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部分内容与本答疑不符的,均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
厦门市政特水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政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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