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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北京市国新证券宣传品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2023-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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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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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证券宣传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30905K)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新证券宣传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30905K),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成立并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五年(含),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投标人能提供招标人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商品,投标人能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属其合法经营范围内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对此类服务的规定。(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2020年以来至少有一家金融机构提供全品类或宣传品类采购服务类似项目案例,且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仍在服务有效期内。提供合同或入围协议复印件或订货清单或发货清单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保证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下所有产品或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招标人接受中标人服务或使用中标人服务所得成果时,不会遭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的任何权利主张。如果第三方因中标人服务向招标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由中标人负责处理纠纷的相关事宜,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损失、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与诉讼或仲裁相关的其他费用(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1日13时00分00秒---2023年05月10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本项目在线发售招标文件(标书),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3(南)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2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3(南)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日 期:2023年4月21日
招标编号:TC230905K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国新证券宣传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国新证券宣传品采购。 招标内容:由供应商向招标人提供宣传品产品和相关服务。供应商提供宣传品产品和相关服务需满足我公司(各需求单位)的具体要求。产品品类范围:工艺品、印刷品、家居用品、文具体育、家电数码、服装饰品等品类。产品及服务包括:宣传册(印刷品)、产品手册(印刷品)、手提袋(印刷品)、工艺画、笔记本、茶具、瓷器、雨伞、笔、围巾、书签、U盘、加湿器、暖手宝、台灯、文化衫等能够承担企业形象宣传作用的产品,并按照招标人个性化需要进行设计、定制,面向招标人分散在全国各个城市的分支机构批量供应。所有产品应符合国家“三包”政策,必须是正品,包装完好、渠道正规、品牌与描述一致,产品的环保和安全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资金自筹。本项目2023年度预算总金额为352.66万元。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三年,合同每年签署一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成立并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五年(含),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投标人能提供招标人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商品,投标人能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属其合法经营范围内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对此类服务的规定。(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2020年以来至少有一家金融机构提供全品类或宣传品类采购服务类似项目案例,且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仍在服务有效期内。提供合同或入围协议复印件或订货清单或发货清单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保证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下所有产品或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招标人接受中标人服务或使用中标人服务所得成果时,不会遭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的任何权利主张。如果第三方因中标人服务向招标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由中标人负责处理纠纷的相关事宜,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损失、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与诉讼或仲裁相关的其他费用(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要求的项目经验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
注:投标人必须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文件证明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招标文件售价:标书款人民币300元,平台下载费人民币200元,合计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线上发售:本项目在线发售招标文件(标书),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 在“上传购标确认文件”处上传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 ,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后,选中需要投标的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标书款和平台服务费)。支付完成后,投标人可以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单、付款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上传以下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17:00止(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3(南)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2层,因进入大厦须办理门禁卡,为避免递交文件迟到,请预留出充足时间到达开标地点。请乘坐东侧电梯,出电梯后可见中招公司前台接待及LED显示屏)。 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开标当日递交)或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联系人。请注意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递交时间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否则将被拒绝接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10-855560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陆欣、浦楠
电话:010-62108160、8162
电子邮件:luxi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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