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招标编号:SH-ZB-202306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光山县马畈镇戴洼村张湾组矿坑北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567.57万元,招标人为光山县马畈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光山县马畈镇戴洼村张湾组矿坑北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光山县马畈镇戴洼村张湾组矿坑北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限内递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等证明文件,核原件留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都华城二区南门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都华城二区南门二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山县马畈镇戴洼村张湾组矿坑北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光山县马畈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光山县马畈镇戴洼村张湾组矿坑北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SH-ZB-2023067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光山县马畈镇戴洼村张湾组。
2.4建设规模:工程内容主要为岩质边坡削坡、危岩体清除、坡面平整、截排水沟、覆土绿化及标志碑建设。
其中,削方136078.69m³,截排水沟635米,覆土1674m³,植树312株,标志碑1块等。
2.5资金自筹资金。
2.6项目金额:约567.57万元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EPC)总承包(包括勘查、设计及报审、施工、竣工验
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服务。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勘查设计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
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
3.2投标人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工环地质或地质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勘查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地质或地质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发生变化;
(4)牵头人应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所有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及投标相关资料,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3年04月24日08时30分至2023年年04月28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都华城二区南门二楼。
4.3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限内递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等证明文件,核原件留复印件一套。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文件递交(开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5.2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都华城二区南门二楼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马畈镇人民政府
地址:光山县马畈镇行政路16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6-8568895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837636256
2023年4月2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马畈镇人民政府
地址:光山县马畈镇行政路16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6-85688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837636256
电子邮件:/
光山县马畈镇戴洼村张湾组矿坑北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山县马畈镇戴洼村张湾组矿坑北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光山县马畈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光山县马畈镇戴洼村张湾组矿坑北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SH-ZB-2023067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光山县马畈镇戴洼村张湾组。
2.4建设规模:工程内容主要为岩质边坡削坡、危岩体清除、坡面平整、截排水沟、覆土绿化及标志碑建设。
其中,削方136078.69m³,截排水沟635米,覆土1674m³,植树312株,标志碑1块等。
2.5资金自筹资金。
2.6项目金额:约567.57万元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EPC)总承包(包括勘查、设计及报审、施工、竣工验收
、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服务。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勘查设计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
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
3.2投标人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工环地质或地质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勘查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地质或地质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
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发生变化;
(4)牵头人应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所有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及投标相关资料,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3年04月24日08时30分至2023年年04月28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都华城二区南门二楼。
4.3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限内递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等证明文件,核原件留复印件一套。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文件递交(开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都华城二区南门二楼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马畈镇人民政府
地址:光山县马畈镇行政路16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6-8568895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837636256
2023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