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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2024年报废物资出售评估打包网上比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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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2023-2024年报废物资出售评估打包网上比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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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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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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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报废物资出售评估打包网上比价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2023-2024年报废物资出售评估打包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库的成员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广州地铁资产评估机构库成员单位信息表”)在城轨采购网(网址:
备注:请合格的响应人完成会员加盟后参与项目。
一、比价内容:2023-2024年报废物资出售评估打包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2.“拟报废物资评估报价表”。合同“拟报废物资评估报价表”的评估次数是预测数,实际评估次数以合同有效期内实际执行评估为准。合同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以甲方通知书(通知格式详见附件3)签发之日起计时2年。
二、本项目须按不含税价格报价。
三、报价时间:2023年 4 月23日至 2023年 5月 4 日 17∶00止。
本次比价请登录城轨采购网“ 5 月 4 日至2023年 5 月 5 日17:00,也可通过系统的预约解密功能进行自动解密。
四、参与比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网上比价全流程操作,响应人须是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库的成员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广州地铁资产评估机构库成员单位信息表”)。
(二)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被列入《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
五、城轨采购网平台交易服务费
(一)最终中价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须向城轨采购网一次性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含比价失败转直接谈判项目),收取标准是:该交易服务费以中价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标准为中价含税金额的0.2%,8000元封顶。
(二)中价供应商在项目中价公示结束后,按城轨采购网平台通知15日内向其直接交纳,缴纳账号信息如下(缴纳时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户名:广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
帐号: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15000089130950
(三)缴纳平台服务费后,由城轨采购网平台向中价人出具《成交通知书》,该《成交通知书》作为业主签订合同前的审查材料之一。
六、合格响应人确定方法
报价公告发布后,所有响应人需按照报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并解密成功。响应人不足3家,则视为公开比价失败。
七、 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报价最低者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由业主组建评审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的排序。
八、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按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解密报价后响应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二)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三)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经查实响应人所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
(五)串通参与网上比价相关行为的,如不同响应人的报价文件用同一电子设备(如MAC地址相同)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的,视为串通参与比价行为之一;
(六)中价人未按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
九、响应人保证不出现串通投标的情形,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行贿或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同时不出现任何其他不廉洁行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响应人愿接受限制响应人投标(含比选、招商、直接谈判等)6个月至2年(具体期限由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确定)、中标(中选)无效等处理,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如果中标(中选),响应人愿意与业主单位签署并严格执行《廉洁协议》。
十、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存在如下行为之一的,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一)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二)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址:
(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
(四)合同签订前不符合本公告第四点的资格要求。
十一、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若参与报价则视为响应此报价有效期。
十三、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十四、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十五、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截止时间前向业主书面提出。
(一)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服务中心供应链管理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54756;83106977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9楼;
(二)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服务中心纪委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020)8315839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9楼。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9楼
电 话:(020)83154978
邮 编:510308
联 系 人: 刘工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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