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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兴市金沙路(大庆路至国庆路)道路工程行道路和侧分带栽植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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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泰兴市金沙路(大庆路至国庆路)道路工程行道路和侧分带栽植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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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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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金沙路(大庆路至国庆路)道路工程行道路和侧分带栽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金沙路(大庆路至国庆路)道路工程行道路和侧分带栽植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现委托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工程所需资金是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金沙路,国庆路至大庆路段
(2)招标控制价:1968803.25元,招标人期望值为:1653794.73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为无效报价。
(3)工期:6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金沙路(大庆路至国庆路)道路工程行道路和侧分带栽植项目施工等内容。
2.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进场后预付合同价的10%(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待养护、一年缺陷修补,成活率达到98%后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在第二年养护结束、验收合格,移交手续齐全并取得审计报告后按审计价结清;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造价控制方和发包人代表签字。(为保障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付款资料,以便发包人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协议》的要求,按月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发包人每月拨付的人工费用,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减,承包人不持异议。)
注:承包人应在发包人付款前开具对应数额的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付款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必须具备相应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的,则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职称证书显示专业不明确,则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评审表”证明其专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未完工验收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①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为准;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2年4月-2023年3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5日17:30止(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413142499@)即可,无需送达现场。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请付至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员工支付宝账户18796777507(丁振国),支付时须备注单位名称及缴款事项,并将付款记录截图与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一同发送。因未发送支付截图造成招标代理无法确认付款结果的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报名登记时,经办人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评标办法
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招标文件。
5.2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6、公告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地 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13楼1301
联系人:叶瀚联 系 人:丁振国
电 话:18082068566 电 话:18796777507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邮箱: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职务:
受委托人电话:
受委托人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事项: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受委托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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