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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石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HBSS-202011FJ-01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S-202011FJ-0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科以石发改审批【2020】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石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博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石首市建宁大道 586 号(石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
建设规模:新建一栋四层疾控中心实验楼,新建一座水泵房和污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约2752.2平方米;并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和医用专业设备,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石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含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含实验室装修专业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信息化设计及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等工作。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等招标人指定与该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1655.02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 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处于暂扣期内。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以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2700 平方米或工程总投资不低于 16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主要页的原件扫描件, 合同主要页的原件扫描件须包含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3.1.3 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 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如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施工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无在建承诺)(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在职人员),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无在建承诺) 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 年至 2019 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显示三年均无亏损,提供有效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报告且满足要求)。 3.1.5 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均需满足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 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由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其中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协议书为准),不允许两家施工单位联合,也不允许两家设计单位联合;2、 联合体各方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内容具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 联合体协议须作为投标文件附件。6 、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2月05日至2020年12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 08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
招标人:
石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代理机构:
湖北博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首市建宁大道586号
地址:
石首市绣林街道湘鄂路73号二楼
邮编:
434400
邮编:
434400
联系人:
周登云
联系人:
李建勇
电话:
15826622118
电话:
1398671253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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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270482952@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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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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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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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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