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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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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海南省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海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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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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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HG-2023-16)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53万元,招标人为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进厂干管、出水管以及提升泵站。
主要规模为:新建近期处理能力2.0万m3/d,远期3.0万m3/d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为49280㎡,新建DN1000-1200mm污水进厂干管约1.24km;
新建DN800mm出水管约1.6km以及新建3座污水提升泵站。
主要建设内容为管道工程、泵站工程、污水厂工程以及配套给排水、电气、建筑、结构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办法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9月份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2023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注:如果是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单位章的声明函);
3.5、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或中止合同(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截图应体现时间,且截图时间须为采购公告发布之后的时间,否则以现场查询为准;
3.6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
(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生成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3.7项目经理(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含二级造价工程师)(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3.9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资格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0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获取地点获取。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907房。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第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第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907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G-2023-16
项目名称: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53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530000.00元)。
采购需求: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0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办法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9月份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2023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注:如果是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单位章的声明函);
3.5、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或中止合同(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截图应体现时间,且截图时间须为采购公告发布之后的时间,否则以现场查询为准;
3.6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
(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生成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3.7项目经理(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含二级造价工程师)(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3.9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907房。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获取地点获取。
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第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第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保证金金额:200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
银行转账支付的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3、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政府办公区1楼B1层010室联系方式:张先生,0898-66569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宏格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907房联系方式:欧工,0898-65361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工
电话:0898-6536177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政府办公区1楼B1层010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898-665690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宏格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907房
联系人:欧工
电话:0898-6536177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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