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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度2-4季度南关区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外包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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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2023年度2-4季度南关区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外包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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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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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LCG[2023]6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375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范围:为南关区2023年度2-4季度所有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本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本采购项目内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道路运输许可证》,所雇人员必须符合行业相关要求(驾驶员要有驾驶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jilindingxin255@,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代理机构邮件通知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
(2)道路运输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2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7日00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2开标室
七、其他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锦湖大路保利溪湖林语K7-1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17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CG[2023]64;
项目名称:{本项目;
招标范围:为南关区2023年度2-4季度所有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37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5/立方米,总价不得超过375万元;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本采购项目内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道路运输许可证》,所雇人员必须符合行业相关要求(驾驶员要有驾驶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
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jilindingxin255@,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代理机构邮件通知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
(2)道路运输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1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街1146号
联系方式:李木0431-80605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锦湖大路保利溪湖林语K7-106室
联系方式:朴东秋0431-80563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朴东秋
电话:0431-80563175
4、监督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丹红
联系电话:0431-85281665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尹博文
联系电话:0431-8188889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街1146号
联系人:李木
电话:0431-80605608
电子邮件:jilindingxin2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锦湖大路保利溪湖林语K7-106室
联系人:朴东秋
电话:0431-80563175
电子邮件:jilindingxin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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