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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抗盐碱鉴定圃场设备设施工程招标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14-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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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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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本级)抗盐碱鉴定圃场设备设施工程已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计划编号为吉财采计X【20140812】-4314号的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本级)抗盐碱鉴定圃场设备设施工程;
2.2工程内容:抗盐碱鉴定圃场设备设施工程;
2.3工程地点: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2.4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及竣工日期以实际合同为准;
2.5项目预算金额:155万元;项目资金财政拨款,已落实;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及以上;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财务良好,不亏损;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项目经理资格: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相关专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 (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发售招标窗口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10时30分整,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8楼
联系人:陈红
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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