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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百项千亿”水利工作指导考核(2023年)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浙江省“百项千亿”水利工作指导考核(2023年)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详细内容: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百项千亿”水利工作指导考核(2023年)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04-18 17:35476
项目概况

“百项千亿”水利工作指导考核(2023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TZ-ZFCG-FW-2023-008 项目名称:“百项千亿”水利工作指导考核(2023年) 预算金额(元):331400 最高限价(元):331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百项千亿”水利工作指导考核(2023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1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加快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的意见》《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库调整方案的通知》《浙江省海塘安澜千亿工程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的要求,开展百项千亿防洪排涝等重大项目投资月核查,每月选择若干个典型工程开展现场核查,核实投资完成真实性,指导规范上报投资情况;协助开展预评价,根据“五水共治”考核评分细则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前三季度百项千亿防洪排涝等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评分和技术指导,对各地起提醒作用;协助开展年度考核评分,在月度核查及预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年度考核要求,协助完成百项千亿防洪排涝等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年度评分,为“五水共治”考核评分提供依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签署合同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供应商应是为水利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位及科研院所;(2)本项目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在项目开、评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人需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2)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style="font-size: 18px;font-family:FangSong;height:20px;">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水利厅(本级)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886172 质疑联系人:王学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826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6楼

传 真:0571-85359182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09385 质疑联系人:王金木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09385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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