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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项目JH23-210800-01158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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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营口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项目JH23-210800-01158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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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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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00-01158
项目名称:营口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1万元
最高限价:176.1万元
采购需求:营口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位于营口市境内。主要涉及黑大线、饶盖线、沈营线、岫水线、庄西线等5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主要工程量有增设一杆一牌单悬警告标志2套,单柱警告标志60套,更换警示标志版面2套;新增路侧波形梁护栏5362米。其中A级护栏4666米,SS级护栏696米,波形护栏附着式轮廓标225个;增设、补划热熔反光标线796平方米;新增道口标柱548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7月15日(具体已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环保、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项要求: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一级、二级公路的沿线设施等中修养护工程;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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