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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永吉经济开发区长春街(解放路至既有路面)、解放路(上海街至长春街)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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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永吉经济开发区长春街(解放路至既有路面)、解放路(上海街至长春街)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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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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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经济开发区长春街(解放路至既有路面)、解放路(上海街至长春街)道路及排水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20230421FJSZ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经济开发区长春街(解放路至既有路面)、解放路(上海街至长春街)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吉经济开发区长春街(解放路至既有路面)、解放路(上海街至长春街)道路及排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发改审批〔2022〕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永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永吉经济开发区长春街(解放路至既有路面)、解放路(上海街至长春街)道路及排水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招标控制价:6,068,532.00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4工程建设地点:永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2.5计划工期: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152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6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7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3.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3.10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1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调整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1日上午8:00至2023年05月15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4.2 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5月16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
5.2 地点:永吉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22开标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2.1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5.4投标保函。投标人可以通过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24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投标人)基本账户进行支付。
5.5 投标保证金其他形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5.6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7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永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91号
联系人:李明阳
联系电话:0432-642251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领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东方B栋113-1号
联系人:张震
电话:1338441522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32-64238155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jljwjgdw@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永吉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238066
邮箱:Yjjsj4238120@
地址:永吉县口前镇建设路242号
邮编:1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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