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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新政镇毛文村委会番雅村(91388部队新政基地北面金江居30队居民出口路)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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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海南省新政镇毛文村委会番雅村(91388部队新政基地北面金江居30队居民出口路)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海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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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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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HC2023-004)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政镇毛文村委会番雅村(91388部队新政基地北面金江居30队居民出口路)道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202.4571万元,招标人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道路起点与现状水泥村路相交,绕越91388部队新政基地后,至影响区最后一户居民处,道路设计起点桩号K0+000.000、终点桩号K1+308.760,设计总长1308.76m。
道路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5米,路面宽度为4.0米,土路肩2*0.5m,路面结构层为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18cm级配碎石基层。
建设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路基防护
工程、交叉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政镇毛文村委会番雅村(91388部队新政基地北面金江居30队居民出口路)道路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政镇毛文村委会番雅村(91388部队新政基地北面金江居30队居民出口路)道路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1月起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起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供应商具备国家住建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7、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8、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人”、信用中国(
3.9、信誉要求:(1)、磋商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0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亭县保兴东路与园林巷交叉口北50米)保亭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8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亭县保兴东路与园林巷交叉口北50米)保亭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
(
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
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
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公告: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亭县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海南省保亭县
联系人:符先生
电话:0898-836693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鑫海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802房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595967071
电子邮件:11910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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