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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3-2024年能源业务代维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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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3-2024年能源业务代维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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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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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3-2024年能源业务代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YCZB2023-TT005-03),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依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全省能源业务代维服务,包含全部14个地市,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能源业务设备的日常维护、隐患排查、资源资产管理、设备安全管理、工程验收及随工、备品备件管理、重点保障、零星整治等。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
合计11192099.46元(不含税),11902272.49元(含税),
其中综合代维部分9903864.00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6%,10498095.84元(含税);
零星整治部分1288235.46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9%,1404176.65元(含税);
实施地域:辽宁省;
计划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
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详见第六章。
1.2 本项目划分14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地市
综合代维部分不含税预估金额(元)
零星整治部分不含税预估金额(元)
不含税合计(元)
含税合计(元)
标包1
沈阳
3113400.00
354817.75
3468217.75
3686955.35
标包2
大连
3039760.00
425658.90
3465418.90
3686113.80
标包3
朝阳
375516.00
73472.70
448988.70
478132.20
标包4
葫芦岛
382116.00
62456.70
444572.70
473120.76
标包5
锦州
364516.00
52664.70
417180.70
443791.48
标包6
丹东
355516.00
43484.70
399000.70
424245.28
标包7
营口
323980.00
42968.01
366948.01
390253.93
标包8
盘锦
327380.00
39296.01
366676.01
389855.45
标包9
鞍山
316780.00
39296.01
356076.01
378619.45
标包10
铁岭
315100.00
38684.01
353784.01
376171.57
标包11
阜新
304580.00
38684.01
343264.01
365020.37
标包12
抚顺
265244.00
28580.45
293824.45
312311.33
标包13
辽阳
214148.00
24391.76
238539.76
253583.90
标包14
本溪
205828.00
23779.76
229607.76
244097.62
合计
9903864.00
1288235.46
11192099.46
11902272.49
注:①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包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3个标包(沈大不兼中);
②以上采购需求为预估采购数量,结算以各标包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③中标金额=Σ不含税预估金额*折扣*(1+增值税税率)。
1.3承包方式(零星整治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6、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原电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以上资质证明须同时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屏,否则不予计取。
8、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A类为企业负责人,B类为项目经理,C类为安全员)安全证书;
备注: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2022年3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单位印章)以及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屏及查询网址,否则不予计取;
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维项目累计服务业绩不少于500(含)万元人民币;(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如为合同,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有效;(2)如为框架协议,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封面、标的页、框架协议签字盖章页、供货订单/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甲方公章或采购管理部门章),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累计金额以实际订单的累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有效;(3)投标人提供的每个合同或每个框架协议至少需配套提供一张对应发票,同时须提供该发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hps://.c/),否则不予记取。)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9)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总部/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总部/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4月25日08:30至2023年5月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第一步:投标人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yichegzhaobiao4@,邮件名称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3-2024年能源业务代维服务项目标包XX-XX公司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招标文件费电汇凭证扫描件;
4)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详见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公告附件);
5)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可编辑的电子版(格式详见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费须以“公对公”形式汇入代理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的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汇款时请标明项目名称)。此方式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发送邮件并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请及时在比德平台上进行报名操作,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投标人方可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以“比德电子采购平台”获取下载的为准。招标文件必须在比德平台进行下载操作,否则将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代理公司账户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号:71050154 7400 10939
4.2.1 第二步: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指引:
4.2.2 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
4.2.3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4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标包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须以“公对公”形式汇入代理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的指定账户,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联系人手机号码,请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858-7号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邮编:110000
邮编:110004
联系人:魏士翔
联系人:王娜、马芳、赵昕、裴晗、王秋明、代春雨
电话:024-31733036
电话:18302406859
传真:024-31733000
传真:024-23960049
电子邮件:weisx3@chiaowercom.c
电子邮件:yichegzhaobiao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号:2105 0137 0008 0918 8888
账号:7105 0154 740010939
纪检人员:王刚
纪检电话:024-31733131
纪检人员邮箱:waggag5@chiaowercom.c
招标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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