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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明珠大道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新干县玻璃灯饰交易市场道路建设指挥部 二、工程名称:新干县明珠大道工程 三、工程地点:105国道至洋峰农场段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工程概况:新干县明珠大道工程,道路西起105国道,东至洋峰路,全长1097.489米。明珠大道道路红线宽度40米,具体分幅为:6.5米人行道+3米便车道+21米快车道+3米便车道+6.5米人行道=40米。路面为沥青路面。总造价约1600万元。 六、资金:财政拨款,资金基本到位。 七、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沥青道路、排水管、绿化、路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八、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九、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270日历天 十、投标人条件: 1、参与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建造师的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 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项目部拟派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各一人。 4、业绩要求:应提供近三年(2007年1月1日-开标之日)期间承担过总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城市道路工程。具体操作:施工业绩一律凭二种以上(含二种)能证明投标人施工经历满足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本工程取消环节,招标单位将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于2010年8月16日之前在网,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十三、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 招标代理机构:新干县长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96―2604919 招标单位:新干县玻璃灯饰交易市场道路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70455238
新干县玻璃灯饰交易市场道路建设指挥部 二0一0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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