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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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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工程-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工程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锦发改发[2021]3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弱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锦州市松山新区松山村与桃园村交接处。
2.2工程规模: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安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出入口车牌识别系统、无线系统、会议室及扩声系统、LED显示系统、机房工程及室外综合管网等。
2.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30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10日(每天8:00 时至 17:00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4.2招标文件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6日14时00分。
5.2递交地址: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6日14时00分
6.2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3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16-457515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和乐里28-26号
联 系 人:佟女士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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