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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察右后旗察右后旗G335至韩庆坝水库旧路改造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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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察右后旗察右后旗G335至韩庆坝水库旧路改造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3-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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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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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GC150900202300147001002
标段名称:
察右后旗G335至韩庆坝水库旧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
项目编号:
GC150900202300147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5-16 18: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5-16 17:00:00
开标时间:
2023-05-17 09:30:00
正式公告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证书;
(3)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cn) ”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 年(2018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相关的监理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名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由投标人出具的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评标办法(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被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1 年施工监理信用评价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总监理工程师信息、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电子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电子保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字盖章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签字盖章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3)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7)监理缺陷责任期的费用均不少于相应服务费用的5%。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或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 项规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分
主要人员: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 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0 分
a.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5 分
根据投标人的监理大纲(监理方案)是否可行,能否充分满足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要求进行评定,合理可行的得4~5 分,较合理可行的得3~4 分,可行性一般得3分。
b.监理措施15 分
根据质量监理、安全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合同其他事项管理、协调各方关系等各项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定,措施好、得力的得12~15 分,措施较好的得9~12分,措施一般的得9 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 分
a.对本工程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程度(5分):
非常准确的得4~5 分,较准确的得3~4 分,基本准确得3 分。
b.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着重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所提出的处理措施可行性程度(5分):
处理措施有效可行,得4~5 分;基本有效可行,得3~4 分;可行性一般,得3 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 分
对投标人所提建议的合理可行性、可实施性、项目针对性进行评分,很好得4~5 分,较好得3~4 分,一般得3 分。
2.2.4(2)
主要人员
25 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25 分
(a) 满足资格条件的,得基本分15分;
(b)在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基础上,每担任过1 项已交工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三级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加10分;每担任过1 项已交工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三级公路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加5 分;本项最高加10 分。
2.2.4(3)
业绩
25 分
(a) 满足资格条件的,得基本分15分;
(b)投标人2018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三级公路项目施工监理任务每增加1 项加5 分,本项最多得10 分
履约信誉
5 分
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5 分。
2.2.4(4)
评标价
10 分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报价无效,否决投标;
2、以评标基准价为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1分,扣完为止。结果保留2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按以下方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P):
a.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5 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5 家小于等于10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 个最高和1 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c.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0 家小于等于1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 个最高和3 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d.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5 个最高和5 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存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与投标函投标报价不一致的,应以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为准修正评标基准价(其中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的或投标函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的,应剔除对应投标人及其投标报价后修正评标基准价);存在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而被否决的,应剔除对应投标人及其投标报价后修正评标基准价。上述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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